琳登律师事务所
全球争议,
海湾-亚洲焦点,
研判定局。
海湾-亚洲焦点,
研判定局。
关于我们
琳登律师事务所(LINDEN LAW CHAMBERS)是一家国际争议解决律所,总部设于新加坡麦克斯韦国际争议解决中心,业务立足海湾与亚洲区域,服务覆盖新加坡、中国香港及迪拜国际金融中心。我们的业务贯穿各类复杂争议案件的全流程。团队同时担任代理律师与独立中立第三方,依托双重身份积累的视野与经验,处理每一项委托事务。作为独立中立方,我们可担任仲裁员出具裁定与裁决书;依据法律及合同规定担任裁决人作出判定;作为适用FIDIC条款及其他国际项目出任争议评审委员会成员;同时以调解员身份促成各方达成和解。
本所秉持利益无冲突原则,在各项委托业务中,始终坚持专业素养、深耕行业专长、深谙多元文化、思路清晰缜密,且在各类国际案件中战绩斐然。我们处理过大量关乎企业存续的高风险重大争议案件,相关案件多关联亚洲及海湾地区。我们提供高度定制化服务,始终以客户为核心、严谨履职。
作为代理律师,我们行事灵活高效、注重协作,与企业内部法务团队、外部合作律所及出庭大律师紧密配合,力求实现符合商业诉求的处理结果。我们会根据每起争议案件的性质、复杂程度及进展阶段针对性调配人员,而非单纯依托律所人员规模或常规承载力安排工作。
本所秉持利益无冲突原则,在各项委托业务中,始终坚持专业素养、深耕行业专长、深谙多元文化、思路清晰缜密,且在各类国际案件中战绩斐然。我们处理过大量关乎企业存续的高风险重大争议案件,相关案件多关联亚洲及海湾地区。我们提供高度定制化服务,始终以客户为核心、严谨履职。
作为代理律师,我们行事灵活高效、注重协作,与企业内部法务团队、外部合作律所及出庭大律师紧密配合,力求实现符合商业诉求的处理结果。我们会根据每起争议案件的性质、复杂程度及进展阶段针对性调配人员,而非单纯依托律所人员规模或常规承载力安排工作。
Paul Teo
Paul Teo(张保罗)是律所创始人,他是一位领先的争议解决专家,在避免和解决复杂商业纠纷方面有着可靠的业绩记录,包括高风险的“公司决战”案件。他拥有二十多年执业经验,并曾在新加坡、香港和中国大陆(北京)的全球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领导职务。
除了担任律师外,Paul还以独立中立身份担任仲裁员、裁决员、争议委员会成员和调解员。 Paul是特许仲裁员和CEDR认证调解员。他保持活跃的国际执业,特别是在亚洲和海湾地区有丰富经验,包括新加坡、香港和迪拜三个枢纽,以及非洲和拉丁美洲。他能流利使用英语、普通话和粤语。
除了担任律师外,Paul还以独立中立身份担任仲裁员、裁决员、争议委员会成员和调解员。 Paul是特许仲裁员和CEDR认证调解员。他保持活跃的国际执业,特别是在亚洲和海湾地区有丰富经验,包括新加坡、香港和迪拜三个枢纽,以及非洲和拉丁美洲。他能流利使用英语、普通话和粤语。
委托方式
本所承接的案件,均需要对案件依据与办案策略进行审慎研判、精准落地执行,并依托资深经验作出专业判断。我们的客户主要为企业、金融机构、主权国家及国有主体、投资机构与家族办公室,这类客户多面临复杂或高风险争议纠纷。委托通常出现在案件关键节点:争议初现、事态明朗、矛盾升级之际,客户亟需梳理纠纷规避或争议解决的可行路径。
作为代理律师,我们可接受客户直接委托,也可经由合作委托律师转介接案。我们擅长在既有团队中协同作业,会根据案件需求,出任主办律师,或是配合当地律师、专业领域顾问、出庭大律师担任争议策略顾问。
以独立中立人身份执业时,我们接受各方当事人、共同仲裁员、专业机构及指定当局的委任,出任仲裁员、裁决人、争议评审委员会委员与调解员。对待每一项委任,我们均恪守中立立场,勤勉履职、充分备案,并充分考量案件的程序要求与商业背景。
作为代理律师,我们可接受客户直接委托,也可经由合作委托律师转介接案。我们擅长在既有团队中协同作业,会根据案件需求,出任主办律师,或是配合当地律师、专业领域顾问、出庭大律师担任争议策略顾问。
以独立中立人身份执业时,我们接受各方当事人、共同仲裁员、专业机构及指定当局的委任,出任仲裁员、裁决人、争议评审委员会委员与调解员。对待每一项委任,我们均恪守中立立场,勤勉履职、充分备案,并充分考量案件的程序要求与商业背景。
我们的专业领域
国际仲裁
本所承办各类复杂国际商事仲裁案件,案件仲裁地涵盖新加坡、中国香港、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等主流仲裁枢纽。我们熟稔各大机构仲裁规则及临时仲裁程序,业务范围既包括普通合同纠纷,也涉及案情专业度高、标的额达数十亿美元的重大疑难案件。
作为代理律师,我们常担任首席代理,在仲裁全流程中提供清晰的诉讼策略、深耕行业经验并开展专业有力的庭审抗辩。服务涵盖仲裁前策略规划与协商、案情及程序研判、实体抗辩,以及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。 担任仲裁员时,我们严格恪守程序规范,秉持公平、高效原则开展仲裁工作,出具逻辑严谨、说理充分且具备可执行性的仲裁裁决。
作为代理律师,我们常担任首席代理,在仲裁全流程中提供清晰的诉讼策略、深耕行业经验并开展专业有力的庭审抗辩。服务涵盖仲裁前策略规划与协商、案情及程序研判、实体抗辩,以及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。 担任仲裁员时,我们严格恪守程序规范,秉持公平、高效原则开展仲裁工作,出具逻辑严谨、说理充分且具备可执行性的仲裁裁决。
商事诉讼
我们结合一体化争议解决策略,承办各类复杂商事诉讼案件。本所律师可在新加坡各级法院出庭及承办诉讼事务,并在跨境纠纷中与境外律师紧密协作。我们常受托处理诉讼与仲裁、监管程序及其他司法辖区并行案件交织的复合型法律事务。在中国香港法院则以事务律师身份执业。我们结合多元化争议解决体系,承办各类复杂商事诉讼。
我们可申请各类辅助仲裁的临时救济与保全措施,包括禁诉令、资产冻结令(玛瑞瓦禁令)、预先扣押,以及其他用于在案件审结与裁决执行前保全资产、固定证据的临时措施。同时,我们亦承办境内外仲裁裁决的撤销、承认与执行相关诉讼,并处理资产追查、强制执行等程序,确保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得以落地兑现。
我们可申请各类辅助仲裁的临时救济与保全措施,包括禁诉令、资产冻结令(玛瑞瓦禁令)、预先扣押,以及其他用于在案件审结与裁决执行前保全资产、固定证据的临时措施。同时,我们亦承办境内外仲裁裁决的撤销、承认与执行相关诉讼,并处理资产追查、强制执行等程序,确保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得以落地兑现。
项目咨询
我们为全球各类项目提供全程法务咨询,必要时亦提供项目前期专业顾问服务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我们协助客户识别、评估并管控逐步出现、定型乃至升级的各类风险、问题、索赔及争议。
我们与企业内部法务、技术顾问及商业合作方紧密协作,就合同解读、案件研判、索赔策略与管控、争议预防及多元化纠纷解决路径,提供务实、及时的专业指导。我们深度融入项目团队,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,维护客户的法律与商业权益。
我们与企业内部法务、技术顾问及商业合作方紧密协作,就合同解读、案件研判、索赔策略与管控、争议预防及多元化纠纷解决路径,提供务实、及时的专业指导。我们深度融入项目团队,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,维护客户的法律与商业权益。
争议预防与裁决
依托深厚的行业专业能力,我们在全球范围内,为采用FIDIC条款及其他模式的各类项目提供全周期争议预防策略咨询。服务涵盖项目执行过程中,对逐步显现、演变的风险、问题、索赔及争议开展前置识别、评估与管控。
我们亦接受委任,担任常设及临时争议评审委员会(包括FIDIC争议裁决委员会、争议预防与裁决委员会)委员,同时可依据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出任裁决人。针对兼具技术、法律难点或时效紧迫的案件,我们出具裁决意见,并视情况提供专业建议。我们力求及时作出说理充分的裁决或建议,助力项目层面形成具备商业可行性的解决方案,避免矛盾无端升级。
我们亦接受委任,担任常设及临时争议评审委员会(包括FIDIC争议裁决委员会、争议预防与裁决委员会)委员,同时可依据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出任裁决人。针对兼具技术、法律难点或时效紧迫的案件,我们出具裁决意见,并视情况提供专业建议。我们力求及时作出说理充分的裁决或建议,助力项目层面形成具备商业可行性的解决方案,避免矛盾无端升级。
调解
我们在新加坡、中国香港、迪拜及全球各地的机构调解与临时调解程序中,担任代理律师及调解员,促成各方通过合意化解争议。凭借双重执业经验,我们协助当事方拟定务实方案,管控风险并维系商业合作关系。
我们开展调解工作秉持严谨原则,立足商业实际,以达成解决方案为核心目标。
我们开展调解工作秉持严谨原则,立足商业实际,以达成解决方案为核心目标。
业界认可
PAUL TEO常年获评各大法律评级机构认可,被客户与业内同仁公认为业界顶尖执业律师。他入选律商联讯名人录(原《全球法律名人录》),获评建筑工程与国际仲裁领域全球思想领袖及区域领军人物。同时,他的专业能力也得到《亚太诉讼标杆》《亚太钱伯斯指南》《多伊尔法律指南》以及《亚太法律 500 强》等权威榜单的高度认可。





“他是一名顶尖专业律师。”
“庭审辩护能力出众。”
“在业内声誉卓著。”
“张保罗擅长处理重大交易与高风险争议案件,专业功底深厚,备受业界推崇。”
“他深耕仲裁领域经验丰富,能够紧扣核心争议点,迅速构建有力的案件主张。”
“凭借建筑工程与仲裁领域的专业实力获权威评级认可。”
“一位极为出色的建工法律师。”
“专业素养过硬,善于精准把握客户诉求。”
“始终能够提供条理清晰、稳妥可行且及时高效的法律意见与应对策略。”
“谈判思路敏锐,擅长制定策略、破除谈判僵局。”
“具备灵活的问题解决能力与果断的决策能力。”
“处事沉稳老练,即便面对复杂棘手的局面,也能有效平复各方矛盾。”
“担任调解员期间,他尽心尽责、持之以恒且富有耐心,有力推动双方达成和解,实现互利共赢。